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促进团体标准宣贯,做好团体标准推广实施工作,总结标准推广实施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标准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现就做好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宣贯和推广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团体标准的重要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指出要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优化*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大幅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大力发展团体标准,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业态的出现,全社会对标准的需求不断增大,市场更多地呈现出对标准多样化、分层化的需求。大力发展团体标准是加快完善中医药新型标准体系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发展团体标准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标准对临床、产业的反应速度和灵敏度,满足不同层次对标准的需求;另一方面,发展团体标准有助于推动中医药标准体系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标准与临床、产业发展的结合度,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填补中医药临床、产业等领域标准空白,对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切实做好团体标准宣贯和推广实施
各团体标准承担单位、起草组要积极做好团体标准宣传贯彻,充分利用会议、论坛、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标准宣传、解读、培训等工作,让更多的中医药科技工作者了解团体标准,不断提高行业内对团体标准的认知,促进团体标准推广和实施。各标准相关单位要准确掌握团体标准的指标参数和要求,在临床实践、科学研究、生产加工、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采纳、引用、实施团体标准,发挥团体标准指导临床实践、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三、及时梳理总结团体标准宣传和推广实施工作经验
请各承担单位和各起草组认真总结梳理所承担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宣贯和推广实施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于年11月22日前形成总结报告上报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化办公室。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