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11日丨标准股份(.SH)公布,年9月11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标准集团”)转发来自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委”)的文件《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给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市国资发[]号),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市国资委决定将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投集团”)持有的标准集团%股权无偿划转至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陕鼓集团”)。
此次无偿划转完成后,陕鼓集团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变,仍为标准集团,标准集团对公司的持股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