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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和《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精神,结合市直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进行。怀化市教育局成立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怀化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新入编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年7月21日后出生),财务岗位和卫生技术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7月21日后出生);在编在岗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年7月21日后出生),财务岗位和卫生技术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7月21日后出生)。
2.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3.资格证要求: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当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特殊学校高中教师岗位应当具有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财务岗位应当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考卫生技术岗位应当具有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和幼儿园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吸*史的人员;
(6)现役*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公费定向培养未满服务期的师范生、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年公示录取的特岗教师、尚在协议服务期内的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期以协议书日期为准);
(9)已在编在岗的怀化市直学校教师(含员额制教师);
(10)已参加年怀化各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并进入体检名单人员;
(11)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12)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经查实,凡隐瞒以上信息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2个;招聘计划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考试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