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误区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古代罗马史评述从格拉古兄弟到萨图尔尼 [复制链接]

1#

引言

盖约·格拉古死后,罗马政坛的混乱局面才慢慢地缓和下来。元老院迫于全国舆论的指责,不敢贸然地取消盖约·格拉古所颁布的主要法律。盖约所提出的粮食法、殖民法等虽经多次修改,但基本上还是保留了下来。关于土地改革,情况却相当复杂。政府要想把已经从国有土地分制出去的数万块土地收回来有样子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把士地法加以这样的改动,那就是不直接侵害新的小块土地所有者,甚至在表面上还好像是为了新所有者的利益,结果却是改变和歪曲了土地改革的初衷,从而使它产生了直接相反的后果。

格拉古兄弟改革后的罗马政局

这一点很容易地做到了。公元前年,罗马通过了一个法律,即允许占有土地的人出卖他们有争执的土地。这样一来,格拉古兄弟所取得的胜利成果,不久就被化为乌有。“富人们马上开始收买贫民的份地,或者找出借口以暴力夺取他们的份地”。大约就在这前后,土地委员会因为无事可做而被取消。公元前年,一位人民保民官提出法案,罗马正式以法律形式取消国有土地的分配制度。

法律规定:分配国有土地的工作应该停止,但是土地应当属于那些现在占有的人,占有者应当交付地租给人民,从地租收入得来的钱应当分配.这种分配显然只是对贫民的一种安慰,而对人口的增加,兵源的扩充却毫无作用。公元前年,保民官托里乌斯(SpuriusThorius)制定新的土地法,规定:凡过去经三人委员会认为合法占有的土地、作为补偿的土地和分配的份地皆视同私产,可以互相转让、买卖。托里乌斯法的颁布标志着土地私有制在罗马的最后确立。这就为公民兵制的消亡打开了经济上的缺口。这些变化充分表明:在当时,要用恢复小农份地的方法来解决罗马的兵源问题已经毫无可能。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以后,罗马政府虽然还保存着原先的机构,但真正在政府中起作用的,只有几个贵族家族,特别是凯启里乌斯·麦铁路斯家族。他们实行纯家族的政策,只容许自己的家人掌权。

据统计,在公元前年一前年这14年间,昆图斯·麦铁路斯家族就有6人荣任执政官,其中5人获得了凯旋的殊荣,但是族阀统治不但没有改变遍及整个国家机构的贪污腐败之风,相反更加助长了这一现案。从元老到最后一个百夫长,一切的人,无不贪污受赠。到朱古达按争爆发之时,罗马的这些腐败现象已经达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

朱古达战争

乘吉达战争是罗马人与其同盟者努米底亚国王朱古达之间的。努米底亚位于非洲的北部,与古代海上强国迦太基毗邻。公元前年,迦太基被罗马所灭。因努米底亚在支持罗马反对迦太基的战争中表现出色,所以一直保持着独立的形式。公元前年,北非努米底亚国王米奇普撒去世,遗下王国给两个儿子希耶姆普撒尔、阿德巴尔和一个过继儿子朱古达共同治理,遗嘱王国不得分割。王国共治的结果便是兄弟间的相互残杀。公元前年朱古达派人杀死希耶姆普撒尔,并迫使阿德巴尔出逃罗马寻求帮助。然而朱古达并没有因此而满足,他一方面派人到罗马用重金贿赂罗马贵族,另一方面又继续在北非与阿德巴尔作战。

公元前年,朱古达利用当地人民对罗马的不满,攻占了阿德巴尔的首都塞尔塔(Cirta),处死了阿德巴尔以及所有在这里经商的罗马和意大利人。塞尔塔大屠杀激怒了罗马人民,特别是与努米底亚有很大利害关系的骑士等级。在平民和骑士的压力下,罗马元老院不得不于公元前年向朱古达宣战。于是,朱古达战争爆发。战争初期,罗马派了四个军团的兵力对朱古达进行作战,然而朱古达却采取贿买指挥官的方法,瓦解了罗马军的进攻。

不久,双方签订和约,朱古达以少量的赔偿换取了和平,保存了王国。消息传到罗马,朝野震怒,舆论哗然。保民官盖约·墨米乌斯(GaiusMemmius)坚决要求把朱古达召到罗马讯问,但在人民大会上,他刚向朱古达提出责间,另一个被朱古达收买了的保民官便动用否决权禁止国王回答:在罗马,朱古达不但未遭任何损害,而且还派人杀死了一个受罗马或府保护的努米底亚王位的觊觎者。对此,元老们非常愤怒,决定立即把朱古达逐出罗马。据说,当朱古达离开罗马的时候,他曾轻蔑地对旁人说:“如果能够找到买主,那么,便可以把这座城市卖掉。”

公元前年,军事行动重新开始。由于罗马前线将领庸儒无能,军队腐败不堪,接连遭到失败。公元前年,执政官麦铁路斯证,住非洲,负责罗马在非洲的军事事务.麦铁路斯虽然属于族网集团,但他却是一位正直、能干的将领。他到达非洲后,一面大胆地任命出身低微、但却有指挥才能的人物担任副将;一面又大规模地整顿军队纪律。经过麦铁路斯的大力整顿,非洲的局势才开始出现转机。公元前年,麦铁路斯的食客马略当选为执政官,并被元老院授命去非洲指挥罗马在那里的作战部队。马略上任后不久,非洲的战局就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战争的主动权越来越落到罗马手中。这种局面的出现固然与马略的军事才能有关,但更重要的还是其实行军事改革的结果。

马略军事改革

马略军事改革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罗马领土的扩大,军队需求的激增以及随之而来的公民兵人数的相当减少。但就直接原因而言则是由于罗马军队在朱古达战争中的多次惨败。对朱古达的长期战争充分暴露了罗马政府的无能和公民兵的堕落。将领腐败,贪赃纳贿;士兵厌战,军纪荡然。公元前年,马略当选为执政官后,元老院同意马略为朱古达战争征召新兵,但仅仅允许他招收~名新兵回。面对军队的混乱,公民兵兵源的匮乏以及征兵的困难,马略开始对罗号的军事制度进行全面的整顿和改革。

概括起来,马略的军事改革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实行兵制改革,将征兵制改为募兵制。马略放弃了自靠尔维原则,允许一直实行的按级的人曾仟执政官和监察年表记载,起初,马略并没有这样做,只是在准备到游外去的提品为了防止元老院改变主意,才取消了征兵财产资格的限制。该新持认为,他之所以这样做就在于以下两个原因;一是没有足够的财产标准的公民;二是为了报答那些在选举中支持过他的人.元老的对于马略的做法没有加以反对,这样,便导致了这场对于共和国历中影响极为深远的改革。当然,无论是马略,还是元老院的元老们,都没有认识到也不可能认识到这种做法给共和国带来的是什么样的结果。

(2)确定士兵服役年限,实行固定的军饷制度。按照公民兵制,罗马军队只是在战争开始时才临时征集,战争结束后即予解散。所以在一般的和平时期,罗马并不存在军队。共和国早年,尽管战争不断,但规模较小,战场较近,一般并不影响农民的农耕活动。第二次布匿战争以后,由于罗马人连年战争和版图的不断扩大,罗马公民的平均服役年限也相应地有所增长。

据统计,自公元前年一前年,罗马军队中服役年限超过16年的士兵占士兵总数的30%,服役年限达25年左右的就占25%,这就直接地影响了公民当兵的积极性,不愿当兵的公民比比皆是,反对征兵的事件也屡有发生。马略实行募兵制后,规定:公民的服役年限一般为16年,凡服役参军者皆可从国家领取固定的薪饷补助,普通士兵每年一般可领取阿司的薪金,百人队长可领取阿司,骑兵可领取阿司。同时,马略又实行了服兵役和分配土地相互挂钩的原则。规定:老兵在服役期满以后,可以从国家那里分得一块份地。这样基本上解决了因兵制改革所带来的一些问题。

(3)改革军队编制,调整战术队形。随着军队性质的改变、军队成分的扩大以及军队战斗力的提高,甲略对当时的军队组织和战术队形也作了相应的改革。为了弄清楚这方面的变化,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马略改革以前罗马军队的组织形式和战术队形。罗马在共和国的极盛时代,通常有两支执政官的军队,而每一支军队又由两个军团和同盟者的辅助部队组成。最年轻和最贫穷的编入轻装兵(Velitis),其次则按年龄和财产状况编入长矛兵(Hastati)和主力兵(Principis),最年长和最富有的则编入后备兵(Triarorum).每一军团有轻装兵,长矛兵,主力兵,后备兵和骑兵,共人。在军团组织的编制上,长矛兵人,分编为10个中队或连,每个中队为人;主力兵的人数和分编方法也同长矛兵一样。后备兵人,分编为10个中队,每个中队60人。轻装兵人,只要不做别用,就分编在上述30个中队中,每个中队40人。

长矛兵构成第一线,并且每个中队都展开成横行,其纵深大概为6列。在长矛兵的后面,第二线配置有主力兵的10个中队,掩护第一线各中队之间的间隙。主力兵的后面为后备兵。各线之间都保持适当距离。轻装兵在正前面和两翼成散开队形作战。罗马军团因其具有战术单位小,运动性大,几乎在任何地形上都能作战等特点,所以比希腊方阵有着明显的优越性。但这种战术队形本身是建立在公民兵制的基础上的,是以战士的不同程度的训练为基础的,所以一旦公民兵制被破坏,原来的战术形式也必须加以改变。马略通过改革成功地改变了罗马军队历来相传的队形排列。他扩大了战术单位,开始在军团里设立大队这一新的单位,并用大队来代替中队作为其战术单位。每个军团一般由10个大队组成,而每一大队又由3个中队编成。军团通常配置成三线(第一线4个大队,第二、三线各3个大队)。军团的这种排列方式,虽然还保留着原先三排列队法,但由于战士在武器、年龄和服役年限长短差别的消失,所以,这种列队法的内容实际上已经与原先的列队方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4)增设新的兵种,改进军队装备。为了适合在复杂的环境中作战,马略在改革中“增设了工兵和机械兵”。与此同时,他还在巴列亚尔等地区征集训练有素的弩兵,并用它来代替原先的轻装步兵。为了减轻士兵行军途中的负担,加快行军速度,“写咯发明创造了叉形木架”(mulimari直译为“马路鸟斯之),以此来携带战士自身必需的行李。此外,马略还统一了全能装步兵的武器。杀伤力不大的长枪(Hasta)被淘汰了,代之而起的是投枪(Pilam).它逐渐用来装备军团三线的所有兵土,并变成了罗写人的民族武器。

(5)设立军团团徽。马略考虑到在公民兵制度下,士兵经常被征召和遣散,从没有一个永久性的共同合作意识,遂为每个军团建立了固定的标志-鹰徽(Auglia).鹰徽的出现,意味着罗马职业军队的“集体精神”(EspritdeCorps)的建立。正是因为有这种“集体精神”的维系,才使散沙一样的由无产者和新公民为主体的罗马职业军队变成团结奋斗,英勇作战的整体。

(6)加强军事训练,严格军事纪律。马略在改革中,特别重视对军队素质的培养,加强军事训练。他到北非,就着手培养和训练军队,以便让他们尽快“适应当地的酷热和缺水条件”,在迎击日耳曼人入侵途中,他也并不放松对军队的训练,让士兵背负辎重,长途行军。在军纪方面,他效法小西庇阿,论功行赏,奖罚分明,这样便大大地提高了罗马军团的作战能力。

马略改革是罗马军事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它基本上解决了罗马军队所面临的危机。一方面,通过实行募兵制,保证了军队兵员的来源;另一方面,通过对军事组织的改革和整顿,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马略正是依靠这支新型的军队,才使长达8年之久的朱古达战争得以迅速平息。不久,他又带领这支军队,一举击退了条顿尼人和森布里人的进攻,成功地完成了保卫意大利的任务。他自己也因此受到了罗马人民的拥护和爱戴,被誉为“罗马的救星”和“罗慕路斯第二”。

马略改革破天荒第一次取消了强迫征兵的惯例,部分地缓和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矛盾。由于大量的无产者进入军队,使小生产者为主体的公民兵的性质逐渐改变,从而形成了与社会生活逐渐脱离的军人集团。军人集团的形成基本上解决了公民兵与生产之间的矛盾,避免了长期对外出征对广大公民所带来的许多不幸。公民对罗马征兵制的不满情绪也随之消失。

更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改革为日后军事独裁制的建立以及罗马军队直接卷入政治纷争准备了条件。由于志愿兵大部分来自无产者和贫穷的农民,他们不但在服役期间完全依赖于薪金和战利品,而且即使在退役以后,也没有任何地方能接纳他们,所以,他们愿意留在军营,服从将军的命令,并希望在其退役以后,通过将军之手,获得一定的土地。对于这些志愿兵来说,军营便是他的家,战争便是他惟一的职业,将军便是他惟一的希望。军队与共和国的关系也逐渐为军队与将军的关系所替代。将军便是士兵追随和依附的对象,士兵也就成了将军利用其为自身服务的工具。不久出现的苏拉独裁和恺撒独裁便是马略这一改革所带来的真正后果。

当然,这次改革对于罗马古代社会的打击也是相当沉重的。通过这次政策,各一及按财产资格征集上兵的军事制度已根本改变,这些又都为古代社会的最后灭亡奠定了基础。又都汐革和格拉古改革相比,内容各不相同,但他们的目的命更的,都是为了解决因领土扩大而出现的兵源匮乏,都是为广致对被征服地区的统治。由于他们所采取的措施各异,所以得到结果也不尽相同。

萨图尔尼努斯运动

马略改革应该说是解决了罗马当时的兵源问题,但对于这支军队退伍后的安置工作,还一直没有引起重视。然而,随着意大利北部日耳曼战争的结束以及第二次西西里奴隶起义的平息,这一问题便日显重要。人们在欢呼马略为“罗马的救星”“罗慕路斯第二”的同时,更关心和注意的却是马略的诺言和行动。萨图尔尼努斯改革正是上述形势的产物。萨图尔尼努斯(L.AppuleiusSaturninus)出身新贵,曾当选为公元前年度的保民官。据说他曾因元老院把他所希望的职务让给别人,因而对元老院深恶痛绝,变成了平民的代言人。当他第一次担任保民官时,便曾在广场上公开抨击当权贵族的贪污腐化,从而得到了平民的拥护。

公元前年,为了迅速解决马略老兵的土地问题,马略和萨图尔尼努斯结成同盟。他们在马略士兵的支持下,双双当选为公元前年的执政官和保民官。同盟者掌权以后,便着手实施自己的纲领。这个纲领的中心点便是萨图尔尼努斯提出的土地法案。这一法案规定:凡是在马略军中服役7年的老兵(即从公元前年的非洲出征开始)都可从罗马国家获得一块土地,每家犹格。为了满足这一数额,他们计划在行省;首先是在那尔旁高卢建立殖民地,然后再在阿非利加、西西里、马其顿等地兴建移民地。

为了保证上述法案的实行,萨图尔尼努斯同时作出规定:如果人民制定了这个法律的话,元老院必须于5天之内宣誓遵守法律,凡拒绝宣誓者,将被逐出元老院,并处以20他连特的罚金。通过这一措施,萨图尔尼努斯可以说基本上降服了元老院,但是他也遇到了城市平民的强烈反对。因为根据萨图尔尼努斯的法案,许多服役于马略手下的拉丁人和意大利人,都能从罗马国家那里获得土地,这本身就是对罗马公民利益的侵害。因此,城市平民纷纷脱离萨图尔尼努斯,而加入反对者的行列。从前的朋友,现在却变成了敌人,从前的支持者,现在却变成了其政策的坚决反对者。萨图尔尼努斯出于无奈,不得不用武力把城市平民镇压下去,并迫使公民大会通过上述法案。

在这以后,马略的老兵大部分获得了土地。其中有两个军团的老兵在阿非利加和努米底亚最肥沃的土地上得到了土地,其余的老兵也在那尔旁高卢分到了土地。从表面上看,萨图尔尼努斯的措施似乎是对格拉古兄弟改革的简单重复。但实际上,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这些区别主要表现在:首先,双方提出土地法的目的不同。格拉古兄弟的目的在于培养罗马公民,扩大罗马兵源;而萨图尔尼努斯的目的显然是为了解决老兵的土地问题。其次,土地法实施的范围也各不相同。格拉古土地法所实行的范围只涉及于罗马公民;而萨图尔尼努斯的土地法则主要使用于马略的老兵,其中既包括服役于马略手下的罗马公民又包括与马略一起战斗的同盟者和意大利人。如果说格拉古土地法还没有超出共和国传统原则的话,那么萨图尔尼努斯土地法则完全突破了这一原则。第三,获得土地的方法不同,格拉古改单主要是用方法来解决平民的土地问题;而萨图尔尼努斯则主要处建立殖民地。四,支持改革的人员不同。格拉古改革的参加者和支持者来自无地和少地的公民;而萨图尔尼努斯改革的支持者则主要是战的老兵。他们既是罗马的拯救力量,但同时又是十分强大的力量。

公元前99年,萨图尔尼努斯第三次当选为保民官。为了保证改事业的顺利进行,他不惜以杀死执政官候选人的方法使自己的支持着格劳西亚(S.Glaucia)当选。然而,这一粗暴的行动恰恰违背了人民的利益,不但激起了罗马一般公民的愤怒,而且也引起了改革派内部的分裂。主张纪律、秩序,反对无原则屠杀的马略开始从改革派联盟中分离出来。

元老院乘机对萨图尔尼努斯等进行全面反攻,宣布他们为罗马人民的公敌,并命令执政官马略采取紧急措施,开启兵器库,武装一切“善良的公民”,保卫国家的安全。按照西塞罗的说法:“整个元老院·······,继之以骑士,都拿起了武器,所有的最高审判官、所有的贵族青年都和他们联合在一起”.雇佣的克里特射手被派去冲击被改革者所占领的卡皮托里。由于双方力量相差悬殊,萨图尔尼努斯等改革派被迫投降。萨图尔尼努斯运动至此结束。萨图尔尼努斯本人不久便死于贵族青年的瓦片和石头的攻击之下。萨图尔尼努斯运动表明:共和国的许多原则已经荡然无存,格拉古时期最先出现的暴力行为已经成了司空见惯的现象,高级官吏,尤其是保民官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已经不复存在。

结语

官吏的选举常常是在各派间的辱骂声中开始,彼此间的冲突当中结束。用阿庇安的话说:“共和制危机更趋严重。”自由、民主、法律、名誉、官职对任何人都没什么用处了”,罗马的共和制危机更加严重。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