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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用一辈子诵读好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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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

说到读书,人们总喜欢用“博览群书”形容一个人读书多,学问大。古人曰:“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又曰:“书中自有*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所以从古到今,文化人都喜欢读书。

养成习惯

Reading

我也喜欢读书,但从来不敢抱有“书中自有*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奢望去寻觅和追求什么。我只是把读书当成一种习惯,在安静的氛围里读读书或写点儿什么,感受一下生活情趣,抒发一下内心的感受,享受其中有滋有味的幸福人生。对一部好的作品,读到如饥似渴,废寝忘食,就是身心愉悦的状态,真正融入其中,品味酸甜苦辣。读到一本自认为对胃口的好书,忘记了给自己定的几点钟之前就寝的生活习惯,真实的让人心悸又让人眷恋的故事总让人欲罢不能,每每读到酣畅淋漓时,忘记了时间是常有的事。

各种各类

细细品味

读书,既然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人生不可或缺的享受,在浩瀚的书海里选择读什么书便很重要了。

我喜欢读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无论是长篇、中篇或短篇我都喜欢。喜欢小说,是因为一部小说里完整曲折的故事情节以及烘托人物或者推动故事情节的环境描写,这些总是形象而不是抽象的,是生动而不是枯燥的,是深刻而不是肤浅的,它能广阔而又多方面地反映生活,让人总能从中找到某个熟悉的场景或者从中感悟到人生这部大书。好的小说总能给人一种温暖而湿润的感觉,会让你涌出一种异样的情感,感动之余会有些忧郁,会禁不住抬起头来望望天空,忽然觉得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人生这部大书,每个人都要从头去读,用一辈子时间去读,好好阅读,竟也成了一部好书。

小说虽然是虚构的,却大大延伸了生活世界本身,读林黛玉荷锄葬花,自然而然就会想起那首著名的《葬花词》:“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一个孤僻、乖张的贵族少女形象跃然于纸上。她有着世俗女子的软弱和小性儿,与宝玉不断的拌嘴、误解和流泪串成了她的恋爱史;对封建礼教的叛逆和反抗虽然更多存在于心灵的领域,但无疑拓展了生命的张力,从艺术上看,这不仅增添了林黛玉的悲剧之美,更显得书中人物有血有肉、丰富多彩。这就是小说的艺术魅力。

前些天,读完了一部未夕的小说《乔家的儿女们》,这是一部讲述市井人家悲欢离合的书,从一九七七年写到二〇〇八年,带有浓浓的时代气息。作者扎实的文字功底把一个极具代表性的家庭,一群性格迥异的人和他们各自的人生经历描写得淋漓尽致。乔家的儿女们即便各自组建了家庭,在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仍是不能割离的亲情让他们互相扶持着渡过难关。书中的每一段爱情也都让人为之吸引,为之动容。我觉得它也不失为一本好书,因为它真的会在你心里建立起一种和现实世界的神奇共鸣,它能穿越一切时空障碍,将小说里的场景、事物、人和实实在在的生活美妙地勾连在一起。由此,“小时代”变成了所有的时代,此情此景幻化出与之映衬呼应的彼时彼处。由此,人的内心变成了多维的、深邃的、充满想象的丰富世界。

好的小说就是这样,它尝试让躁动不安的人坐下来阅读、思考,从而缓缓走进自身的内在,唤醒他生命里本来就存在的各种感受,欢乐、悲伤、同情、愤怒……思考将随之而来,被感受激发出来,基于理解之上的思考会更宽宏而富于人性。

我还喜欢读闲书。一年多来,各式各样的闲书读了不少,收获自然也不小,感觉自己“胖”了,当然,胖在精神上,大可不想减肥的问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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