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气象、环保部门预测,11月20日—21日我省中南部地区湿度较大,静稳指数高,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为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大气办《关于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应对11月20日至11月21日重污染天气过程的通知》要求,决定于11月20日18时起启动大气污染治理强化减排措施,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强化减排措施有这些↓↓↓↓↓↓
1
督导工业企业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水泥及水泥粉磨站、钙镁、陶瓷等企业停产;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关停所有砂场、露天矿山;所有储煤场停止经营及运输。
2
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扬尘抑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建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料运输。
3
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城区、城区及周边区域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所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4
加强对*牌照货车的管控疏导,不许进入县城区以内行驶;机动车仍然实行2个尾号为一组轮流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每天限行2个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时段为早7时至晚20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限号。法律法规规定的车辆不执行限号措施。
强化减排措施实施后,有关部门要组成督导队伍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和责任追究。
相关知识↓↓↓↓↓↓
建议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根据重污染程度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编辑:赵艳娜
主编: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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