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的*府工作报告提出,为保市场主体,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紧接着,利好*策应声出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部、中国银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提出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银行不得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同时,严格执行贷存挂钩、强制捆绑搭售等禁止性规定。
业内分析称,《通知》是贯彻落实*府工作报告要求的具体举措。面对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疫情影响等多重因素,我国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较大。在特殊时期,银行业和保险业扛起责任和担当,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并通过减少收费等手段逐步降低贷款实际成本,将更有力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新增多项负面清单
具体规范收费行为
相比此前监管部门提出的银行在企业信贷融资收费过程中不得乱收费、贷存挂钩、强制捆绑搭售等禁止行为,此次《通知》最大的亮点在于新增多项“负面清单”,进一步约束银行信贷融资收费行为。例如:
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银行不得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对于已划拨但企业暂未使用的信贷资金,不得收取资金管理费。
银行应根据企业资信和风险状况,确定与信贷相关的增信和专业服务安排,除特定标准化产品外,不得为企业指定增信和专业服务机构。银行不得以向专业服务机构推荐客户的名义,向合作机构收取业务协办费用,导致企业融资费用增加。
“此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金融*策,第一次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出现,这对规范融资乱收费行为的落实,是非常具有可操作性的。”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高秦伟说。
高秦伟认为,《通知》从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资金管理费、提前还款和延迟用款违约金、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信贷资信证明费、划转银行承兑汇票等方面,做了严格的“负面清单”规定,可以说决心和力度都非常大。
近年来,银行业保险业持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对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不合理收费、贷存挂钩和强制捆绑搭售等问题。
因此,此次《通知》将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的重点,放在了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等方面,以期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贷存挂钩、强制捆绑搭售等禁止性规定。不得在信贷审批时,强制企业购买保险、理财、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此次《通知》直击融资中可能产生成本的各个环节,从信贷、助贷、增信和考核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范。除了上面从信贷环节约束外,还对助贷环节合理控制融资综合成本、增信环节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减负、考核环节考虑企业融资成本因素等方面,都对企业信贷融资行为收费事宜作出规范。
根据《通知》规定,银行应根据企业申请,在存量贷款到期前,提前做好信贷评估和审核,提高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在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外部环境等未发生明显恶化时,不得无故提出导致融资综合成本明显提高的新的增信要求;不得以断贷为由提高贷款利率,确保有资金需求的企业以合理成本获得贷款;不得继续对“僵尸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挤占银行可贷资金,推高其他企业融资成本。
诸多因素盘根错节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5月25日,央行对外发布统计数据显示,自年以来,央行12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共释放长期资金约8万亿元。年5月15日,金融机构平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9.4%,较年年初已降低5.2个百分点。降准导致的央行资产负债表收缩,意味着商业银行被央行依法锁定的钱减少了,可以自由使用的钱相应增加了。
然而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每年两会上,解决企业融资难的话题一直是代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