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加快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进程,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化办公室组织专家对18项《治未病干预方案》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进行审查,审查结论为同意立项。经中华中医药学会秘书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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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华中医药学会《治未病干预方案(18项)》团体标准立项公告》